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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各省市低空经济最新政策汇总分析
“低空经济”是指以民用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为主,以载人、载货及其他作业等多场景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低空经济广泛体现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之中,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国防事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低空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广泛关注,全国各地政策频出,通过立法、资金支持、技术 创新等手段,推动低空经济的快速发展。
在2024年地方两会上,“低空经济”四个字不断出现,也印证着这个行业发展蕴含的潜力。北京、广东、安徽、山西、四川等省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提及“积极探索发展低空经济”,各城市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力争低空经济“第一城”的地位。
此外,安徽、江苏、江西、重庆等地也将发展包括低空经济在内的新兴产业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可以说,各地似乎都铆足了劲儿,要尽快成为低空经济领域的领跑者,竞争不可谓不激烈。实际上,在2024年以前,就已经有一些地方开始发展相关产业并取得一定进展了。
2023年10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再次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的通知》,对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最新进展及成效作了深入梳理研究,形成了新一批创新举措及典型经验。其中就提到,深圳市创新低空经济发展新机制等在内的举措,拟在符合条件的特定范围内先行推广。目前,深圳消费类无人机、工业级无人机产品门类齐全,已经形成集研发、设计、制造、试飞、运维为一体的完整的产业链,拥有一批知名的无人机企业。此外,从跨境直升机到空中救援,再到无人机物流,各类企业积极参与低空经济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为低空经济的蓬勃发展铺平了道路、拓展了空间。
2023年2月,北京大兴机场举办了一场临空区产业资源发布暨项目签约仪式。仪式上,布局低空经济新赛道就已经是热点话题。据悉,该临空区依托于自身资源优势和区域优势,构建“低空民航科技创新整合标准地”和“京冀低空产业协同试验区”两大发展定位,在产业细分赛道上以城市空中交通为重点方向发展低空科创
一、全国低空经济相关政策
国家将低空经济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其发展。2021年2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发展交通运输平台经济、枢纽经济、通道经济、低空经济,“低空经济”概念首次被写入国家规划。2024年1月1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无人机产业将进入“有法可依”的规范化发展新阶段。2024年3月27日,四部委发布《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其中提出2027年和2030年两个阶段的主要目标,并从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深化重点领域示范应用、推动基础支撑体系建设、构建高效融合产业生态等五大领域提出了20项具体任务。
在相关政策扶持驱动下,低空经济产业有望持续快速增长。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到2025年,中国低空经济的市场规模预计达到1.5万亿元,到2035年有望达到3.5万亿元。
二、重点省级低空经济相关政策
为积极响应号召,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政策规划以推动低空经济的发展。全国多个省级地区颁布相关政策,并将低空经济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包括北京、广东、福建、河南、湖南、山东、安徽、上海、浙江、四川、重庆、黑龙江、新疆、海南、江苏、江西、辽宁、山西、陕西、云南、内蒙古等地区。
三、重点城市低空经济相关政策
在2021至2024年间,深圳、广州、苏州、无锡、合肥、芜湖、成都、武汉、福州等多个地市积极推出了针对低空经济发展的具体执行政策及细则,明确了各自的发展目标和详细规划。政策主要涵盖基建、应用场景拓展、产业链培育和项目投资补助,助力低空经济快速发展。深圳市作为低空经济发展的先行者,实施了全国首部关于低空经济的地方专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为低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国家空管委办公室已先后批准了四川、湖南、江西、安徽、海南等省份开展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改革试点。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已经经历了20多年,继2000年国家将航路航线移交给民航管制指挥后,新一轮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是在空域管理领域展开的又一次重大改革。集中试点期间,在初步形成了试点地区低空监视与通信服务保障能力的基础上,组织试点地区共划设各类低空空域254个,为我国低空空域改革作出了有益尝试,积累了丰富经验。
例如,试点中,四川省成立了由省政府牵头、军民航空管系统和地方公安部门共同参加的“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委员会”,将任务、空域、飞行计划3个申请环节简化为飞行计划报备1个环节,盘活了低空空域资源,简化了审批流程。
湖南省在试点中创造了“天地人和”的低空空域管理模式,实现了通航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域服务”,还完成了全省范围内97条低空航线的飞行验证。在长沙飞行服务站,大屏上显示着当前湖南空中的实时情况,整个湖南的低空空域被划分成了179块,每一块什么时候能飞、能怎么飞,都可以实时监测;针对每一个报批的飞行计划都可以迅速模拟出它的飞行路线,确保飞行安全。据悉,目前湖南空域申请报批的服务速度,可以从原来按天算,提高到现在的按小时算。
这些地区里,有先行者,也有后来者;有的地区依托国际航空港得天独厚的优势开展低空经济领域产业引进;有的地区挖掘传统的通用航空发展优势、进一步拓展产业疆域;有的地区小巨头企业集聚,产业链优势明显;还有的地区大胆创新,从管理审批层面深化改革,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探索道路。
直面管理难题,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发展低空经济既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又受到航空器技术水平、基础设施状况和政策法律等方面影响。我国无人机应用产业起步晚,但起点高,相对于欧美等通航发达国家,拥有明显的后发优势。
不过,与地面道路不同,低空领域的“道路”看不见摸不着,低空空域的管理难题将进一步凸显。同时,低空经济领域还存在着各种重要的问题需要解决。现有低空经济项目与地区发展结合度不高,尚未形成低空产业链生态系统;省市低空经济主管部门归口不一,客观上增加了协调协同难度和工作量。
同时,由于受到安全保密等多方面问题影响,部分地区飞行服务站的信息系统没有接入军航管制部门,军地民三方之间尚未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致使通航飞行计划申报通道还没有完全打通。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民用无人机的整个谱系和产业链逐渐完善,盈利模式、行业应用方式得到有效探索,工业无人机行业生态正逐步完善。不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空域申请难、无人机还未实现真正智能化、无人机数据采集能力和管理应用水平不匹配、工业无人机行业生态系统有待完善等。
在2024年1月29日举行的深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深圳市政协委员王雪提出,在政策法规方面,深圳目前120米以上的空域仍未开放,空域飞行申请手续流程较长,空域管理的协同性不足;应用场景方面,暂未形成大规模效应,经济效益不佳,复制推广有难度;关键技术方面,目前也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王雪建议,应在《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基础上,制定配套的管理细则,分类分级划设无人机适飞空域,明确飞行申报范围,研究制定无人机事故责任认定、城市无人机物流配送运行管理、网络安全技术标准等管理规范细则。同时,要建立深圳市低空经济新业态政策法规动态调整机制,适应市场的变化和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各级政府部门则要带头推广,因地制宜选取特色应用场景,加快应用示范。
此外,可能出现的问题不只限于低空经济产业本身。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新技术促进分会专家委员解筱文还提出,“低空经济产业的发展可能会带来一些安全风险,如飞行器制造、运输、储存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城市需要加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保障产业发展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要发展,更要健康地发展。低空经济产业迈入高速发展的契机已然展现,能否把握这份契机,让这份热度真正转化为城市发展和产业链成长的燃料,还需要时间来验证。
到2025年,低空经济对中国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值将达3万亿-5万亿元。同时,低空经济未来将推动区域经济由“平面”向“立体”模式转变,打造区域经济新增长点。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到2025年,中国低空经济的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1.5万亿元,到2035年更是有望达到3.5万亿元。
从全球范围来看,近年来无人机和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等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如火如荼。目前,全球有近350家企业设计了约700种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飞机制造企业、汽车企业都在积极介入这一领域。截至2023年底,Joby、Archer、Beta、Volocopter、Lilium、Vertical、亿航、沃飞、峰飞等全球头部eVTOL厂商已经纷纷推出了全尺寸验证机型的首次飞行测试。
产业链相关企业也争相入局,例如霍尼韦尔在迪拜航展上宣布已经在未来空中交通(AAM)业务上累计获得了价值100亿美元的订单,相关订单将带动整个上游产业链对eVTOL零部件的研发投入,加速低空产业生态成型;宁德时代发布了单体能量密度500Wh/kg的凝聚态电池,用于民用电动载人飞机项目的合作开发;海外的电池厂商如美国Amprius和德国Ionblox也在研发可用于eVTOL的超高能量密度(约400Wh/kg)的硅阳极锂离子电池。
传统航空巨头也早已成为玩家。飞机制造商巨头波音全资收购无人驾驶eVTOL制造商Wisk,这将加速Wisk的研发和适航进展,并与空客CityAirbus NextGen、巴航工业的Eve形成更强的竞争态势。
低空经济的核心是飞行器与各类场景的融合。在生产作业、公共服务、航空消费等多个应用场景中,低空经济都具有强劲的发展潜力。例如,为工农林牧渔等提供各种飞行作业活动,包括牧业飞行、渔业飞行航空探测、石油服务、电力作业等;面向相关单位乃至整个社会包括医疗救护、警用飞行、海关飞行、政务飞行等;以及面向各类消费群体提供消费性航空活动,包括飞行培训、空中游览、私人飞行航空运动、娱乐飞行等。